更新时间:2015-03-27 19:03:06来源:未知
法制网昆明3月26日电 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林成跃 记者今天从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重视监督职能,近日促使判决前未羁押逃避刑罚执行近半年的运输毒品罪犯刘某某送交执行。 据介绍,通过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清查,罗平县检察院发现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实行后长期未被交付 执行刑罚。经认真审查核实,刘某某于2014年7月25日被罗平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八个月,刘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后,曲靖市中级人民 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14年11月9日以刘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八个月,后刘某某为逃避刑罚执行,下落不明,导致罗平县人民法院无法及时将 其交付执行,2014年11月19日将结案登记表及相应的起诉书副本、一审和二审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送交罗平县看守所,却未能将罪犯刘某某交看守所送往监 狱。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核实上述情况后,于2015年1月12日依法向罗平县人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督促罗平县人民法院依法组织抓捕罪犯刘某某。后经报请县 委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抓捕方案,通过严密布控,于2015年3月20日终于将罪犯刘某某抓获,并及时送交监狱服刑。
|
分享到:
猜你喜欢
内容评论
招聘:装维人员
招聘:客房、餐饮、前台服务人员
招聘:销售员
招聘:驾驶员
招聘:收银员,营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