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6-11 09:06:46来源:罗平政务网
为保证“两个10万元”培育工程顺利开展,罗平县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宣传机构,加大对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宣传力度,使微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家喻户 晓,营造良好创业氛围,迅速激发有创业能力的各类人员参与创业的热情。在培育工作中,优化登记效能,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出生率”;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理 时间;实行“一审一核”或“一人审核”登记核准程序;减少企业登记前置性审批许可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对涉及公民、企业法人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资质类企业登记前置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律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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