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7-11 09:07:40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昆明7月6日电见习记者石飞张玉绒 李辉武 小学文化的90后马某,2012因犯盗窃和窝藏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为了谋求一个新的“弄钱”营生,伙同其朋友小原,以包夜为 名将“小姐”骗至宾馆,交易完成后,抢走“小姐”现金、首饰和手机。记者今天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对两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马某、小 原批准逮捕。 2015年3月4日晚,马某和小原事先预谋好找“小姐”实施抢劫,两人来到麒麟区某旅社,以每人300元的价格将陆某和小丽带到旅社进行性交易 后,马某即使用殴打、掐脖子及语言威胁等方式对陆某和小丽实施抢劫,并当场抢走陆某的一部白色金立智能手机及小丽的一部白色OPPO智能手机及陆某的两张 银行卡。 经审查查明,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05月15日被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和小原先后六次以包夜为名将“卖淫女”骗出实施抢劫,为了防止 卖淫女报警,每次抢劫完成后马某都将受害人的衣服用水淋湿或是抱走。除此之外,马某还单独实施入室抢劫4次,其中一次是先强奸受害人再实施抢劫。2015 年5月13日19时,马某伙同小原胜峰小区附近盗窃得一台红色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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