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9-05 10:09:38来源:罗平警方微信
交通违法不一定肇事,但肇事必定是交通违法行为所致!罗平县一个19岁的年轻人,无证还醉驾,第一次肇事把父亲腿骨弄成粉碎性骨折,自己喉咙遭刺穿;第二次,他命殒黄泉,而且事发地相距不到1公里。 8月17日凌晨1点左右,在罗乃线大水井乡皮桶寨村路段,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个年轻小伙驾驶一辆无号牌燃油助力车与右侧防护墩相撞,当场死亡。
经查,死者李某,19岁,罗平县大水井乡大水井村委会人。民警通过驾驶证信息查询和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后发现,他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即:E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达165.7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更让民警意外的是死者喉咙部位居然还插着一个呼吸机。 原来, 2014年7月12日,李某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V043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载其父亲从家前往罗平县城,车辆撞上道路右侧的防护墩,造成其父亲腿部粉碎性骨折,自己喉部刺穿。后经抢救,李某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因喉部伤势过重,医生在其喉部安装了呼吸机维系他的生命,两次事故相距不到1公里。
年少轻狂的他,并没有因为第一次事故而醒悟,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抱着侥幸心理,于2015年7月6日晚上11点左右,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RV670的燃油助力车,在振兴街美好家园门口路段,因无证驾驶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当民警知道他喉咙上的伤是怎么来的之后,纷纷倒吸了口凉气。并现场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诫他不要再用生命开玩笑,最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扣留了他所驾驶的车辆,并告知他15日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15天过去了,他依然没有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期间,民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他,他都置之不理。就在一个多月后的8月17日晚上,他醉醺醺的骑着刚借来的摩托车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最终为自己的“执着”的交通违法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内容来源:罗平警方微信
|
分享到:
猜你喜欢
内容评论
招聘:装维人员
招聘:客房、餐饮、前台服务人员
招聘:销售员
招聘:驾驶员
招聘:收银员,营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