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31 22:10:06来源:曲靖日报
本报讯 为了解决自己经营资金周转问题,罗平某银行的信贷员王某东,冒用客户的名义,多次虚构借款事由,自己审批和发放贷款给自己。近日王某东被当地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王某东利用担任罗平县某银行信贷员的工作便利,冒用、借用多人身份,编造贷款事由,伪造贷款档案办理借名贷款、跨区域贷款、借新还旧贷款38笔480.5万元,并把贷款全额或大额归自己投资经营、还债。直至贷款逾期,因冒名客户被银行追债时东窗事发。 据了解,王某东一种是通过熟人借他人的身份证贷款给自己使用;另一种是利用他人贷款留存的身份信息,贷款归自己使用。他先后借用或假冒陈某、刘某等38个借款人的名义,虚构借款事由,由自己代替签名办理各种手续上报审批,发放贷款38笔480.5万元。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区鸿雁赵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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