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17 08:11:29来源:富源警方
近日,富源警方在沾益警方的通力配合下,成功抓获一名潜逃7年、涉嫌集资诈骗6000余万元的网上逃犯李某琼。 2014年9月3日,富源警方接到受害人樊女士报案称,2010年至2014年间,李某琼以煤矿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先后6次向她借款73万元,并承诺给付月利息3分,但到目前为止,本金一分未还,收到利息40余万元,从今年7月开始李某琼便无法联系,请求警方查处。接报后,富源警方将该案立为集资诈骗案侦查。经查,2008年至2014年期间,李某琼以煤矿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给付月利息2分至6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写借条的方式,先后从樊女士等30余人处非法集资6000余万元,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所欠高额债务、转借给他人收取高额利息以及日常挥霍。2014年7月,李某琼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借款人款项后潜逃。2014年9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琼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追逃。 7年来,富源警方坚持不懈对李某琼开展追逃工作,曾多次辗转多地进行抓捕,但因李某琼居无定所,给警方追逃工作带来了困难。2021年11月15日,民警发现李某琼出现在曲靖市沾益区辖区,于是立即赶赴沾益区实施抓捕。在当地警方的支持配合下,民警将藏匿于沾益区某小区住宿楼内的李某琼当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琼(女,汉族,56岁,富源县人)对自己集资诈骗60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琼已被富源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在逃嫌疑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认清形势、回头是岸,早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切勿执迷不悟、心存侥幸。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牢牢记住非法集资犯罪“未经国家批准”以及所谓“保本保息”“高额回报”等违法特征,提高对此类犯罪的识别能力,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投资风险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 来源;富源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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