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11:12:21来源:富源警方
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4日21时许,富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交警大队黄泥河交警中队辅警代某会报警称:我今天在黄泥河镇某路段执勤时被一名驾驶员辱骂,该车驾驶员不听劝阻驾车逃离现场,现在驾驶员在某小学附近出现,请出警处理。 接到警情后,黄泥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某小学,但该名驾驶员已驾车离开。民警经调查得知,12月14日17时许,辅警代某会在民警的带领下在黄泥河镇某验票站配合路政、能源部门开展电煤治超工作。当晚19时许,一辆白色五菱牌小型车辆驶入验票站,车辆停稳后,车上驾驶员开始质问验票站工作人员站长在哪里?如果他想冲卡怎么办?辅警代某会见该名驾驶员言行可疑,便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但该名驾驶员并未下车,而是在车上对辅警代某会进行辱骂。随后,驾车逃离现场。当晚21时许,下班回家的辅警代某会在某小学附近发现了该车和驾驶员,便报警求助。经工作,民警迅速锁定了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高某云(男,汉族,29岁,贵州省兴义市人)如实供述了因与家人争吵心情不好,遂驾车到验票站挑衅验票站工作人员,辱骂执勤辅警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嫌疑人高某云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富源县公安局处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经派出所民警教育,高某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希望通过道歉取得辅警代某会的原谅。 来源:富源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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