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10:08:11来源:网络
近日,在北京,一名女子在超市自助结账时,多次漏扫商品,比如买两盒牛排只扫上面的一盒,两包卫生巾只扫左手拿的那包,漏扫的累计金额200余元,目前这名女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超市自助结账就是在考验人品,超市在省人工成本的情况下,把劳动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超市肯定要面临更多的风险。这种风险就是类似本案中的女子,爱占小便宜,故意漏扫商品,逃避付款。 从法律上来说,女子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盗窃,然而只从金额上来看,200元显然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但是本案中的女子却被刑事拘留,最重要的原因是女子盗窃的次数太多了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是数额较大,一般是指2000元以上。但是在认定盗窃罪的时候,除了从金额上来确定,还有一种情形是盗窃的次数,只要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不用考虑盗窃的金额,也一样构成盗窃罪,也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像本案中的女子,虽然漏扫5次才省了200元,但是也已经构成犯罪,也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虑到盗窃的金额,女子很有可能会判处缓刑,而不用去坐牢,但是即使是缓刑也是有了犯罪记录,对于子孙后代的影响可以说是相当的大。 当自己的后代要考公务员、参军时,因为这200元而不能通过政审,到时候指不定会多么后悔。 总之,勿以恶小而为之,看似贪小便宜,有可能让自己后悔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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