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11:12:05来源:春城晚报
年底了,“杀猪饭”饭局增多,亲朋好友聚会,难免小酌。“杀猪饭”好吃,但酒后驾车“可不香”。近日,在云南曲靖罗平阿岗境内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人去吃“杀猪饭”喝酒造成酒驾,交警查获时竟发现对方无证驾驶,还试图闯卡通过……
12月20日晚,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设卡排查辖区交通违法行为。当天21时50分许,一辆黑色小型轿车缓缓驶向卡点,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谁知驾驶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胆大包天地加速闯卡通过。见此情况,执勤民警立即联系下一处卡口民警将其控制。驾驶人下车后,执勤民警便闻到其身上好大一股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65mg/100ml,系酒后驾驶。“请出下示驾驶证!”民警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件,对方来了一句:“没有!我驾驶证多年前已经注销了。”执勤民警进一步核实其证件信息发现,驾驶人以前有个“E”驾驶证并已注销状态,目前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系无证驾驶。 据进一步了解,驾驶人当天晚上赶赴亲戚家吃杀猪饭,大家在一起难免喝酒吃肉。驾驶人喝酒后心存侥幸,还驾车回家,结果在途中被交警查获。12月24日,罗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该驾驶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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