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启动2016年新农合收缴工作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5-09-01 08:09:44来源:罗平政务网
9月1日至11月10日,罗平县正式启动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收缴工作,个人缴费标准由2015年的90月/人提高至120元/人。方案规 定,农村户口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个人缴费50元,民政部门代缴70元;五保人员全额由民政部门代缴;农村独子和双女 户全额由计生部门代缴。失地、务工农民以及长期居住农村无固定职业的城镇户口居民也可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整个收缴工作分资金收缴、信息录入、审核 发证三个阶段,要求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确保参合农民2016年1月1日起享受新农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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