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0-11 09:10:03来源:罗平政务网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和 《曲靖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曲民〔2015〕84号)的规定,罗平县民政局自2015年 10月10日起,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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