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自制泡酒中毒预警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6-07-18 22:07:43来源:罗平政务网
罗食安委办公告〔2016〕6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预防自制泡酒中毒预警公告
为预防和减少自制泡酒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罗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家庭自制泡酒应注意不熟悉的药材不能随便加工药酒,应该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调配处方,并按照一定比例添加白酒。
二、在喝药酒前,要向医生咨询,不能随便饮用偏方药酒。而饮用时也不能一次喝得太多,且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对药酒的适应性也不同,经由专家泡制的药酒也不是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能饮用。
三、随意浸泡药酒饮用,配方不合理会使药酒失去原有的功效,有些药材是相克的,放在一起浸泡,其功效会减弱,更甚者会产生毒素,饮用无益,严重的还可能引起中毒,甚至危及生命。
四、如果喝药酒后出现脸红、头晕、呕吐、腹泻、心跳过速等情况,应尽快就医。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地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法律 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应急防范,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医疗机构要做 好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罗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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