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6-09-19 20:09:27来源:罗平政务网
近日,罗平县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罗平是云南省获此殊荣的17个县(市、区)之一,也是曲靖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近年来,罗平县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成效明显。根据全县“六五”普法五年规划,结合上级普法主管部门的要求,推行 “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并分别建立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自“六五”普法以来,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不断加大宪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力度,切实承担起 普法责任。县委、政府每年分别召开2次普法专题会议,着力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人大每年进行2次专题调研督促,全面了解普法工作的开展情 况,督促工作有效推进。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该县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3•15”维权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载体,深入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在全县设置永久普法宣传栏 (牌)和电子宣传屏幕,修建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在社区(公园)建设300多处法治宣传橱窗。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博、微信及党政客户端等媒体加大宣 传,在县乡两级开通法治宣传教育网站、手机平台,向用户发送法治宣传教育短信,在《罗平时政报》开辟了法治专栏;在乡(镇、街道)建设法治咨询室,在各村 (居)委会建立法治图书室、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及法治广播站等普法阵地建设。
据悉,五年来,该县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190余场(次),会议学习870次,法制文艺演出30余场次,利用专栏、黑板报宣传420期,发放宣传材料21万 余份,法律咨询16600余人次,有效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全面提升了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同时,每年组织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县财政每年预 算60万元,各成员单位共投入450余万元,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自开展“六五”普法和法治罗平创建以来,先后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目前,县 委政府表彰先进乡(镇、街道)9个、先进单位26个、法治学校13所、诚信守法企业3个、民主法治村(居)委会70个、法治先进个人58人。市表彰命名 “法治创建示范企业”3个、“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法治单位20个、法治学校3个、法治乡(镇、街道)5个,有效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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