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25 20:01:38来源:罗平警方微信
近日,罗平县公安局腊山派出所打掉一个以卖淫为诱饵,专门从事盗窃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1月19日23时30分许,腊山派出所便衣民警在县城三关楼附近,发现一中年女子与一老头耳语后,一前一后往鲁布革大酒店方向行走,民警初步判定,那是一对卖淫嫖娼者,逐保持距离跟踪。至罗一中附近某酒店前岔口,俩人往右拐进巷道,再跟踪200米左右,俩人进了一间空心砖搭建的简易房,关门。民警转出街口,通知巡逻特警大队处警组民警增援。
巡逻特警大队民警快速赶到,在距简易房不到20米远处,刚才被跟踪的女子已经迎面走来,身旁有两个男子,民警将女子控制。往出租房走时,涉嫌嫖娼的老头也从房内出来,将俩人带到房内,床上还有余温。拍照后,将俩人准备带回派出所审查。当遇到刚才跟女子在一起的那两个男子时,涉嫌嫖娼的老头突然冒出一句,“他们偷了我5000多块钱。”民警立即对两人进行盘查,从一男子裤包里,搜出现金6000余元,男子说不清身上所带现金数额,俩人被一起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金和牛某花系夫妻,贵州兴义人。唐某金说,“我欠下20余万赌债,在兴义的时候,认识一个朋友,我只知道她的绰号叫‘小二’,我跟她说起我的钱都赌了输掉。她就跟我说如果我没有钱么,她给我一个人的电话号码,是云南罗平的,叫我带起我媳妇到罗平这边来联系这个人,跟着这个人去摸别人的包,偷点钱。之后我就回去跟我媳妇商量,我媳妇也同意了。上个星期天那天晚上,我和我媳妇两个人就去租了辆面包车,然后开着面包车来到罗平。来到罗平以后我们先找到住的地方,就是在“鑫宏旅社”,在旅社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我就打“小二”给我那个电话号码,对方是个男的,听他说话的口音是云南人,联系上以后,云南人就来到旅社里面找到我们,还带我们出去吃饭,吃饭的时候,云南人的就告诉我们要如何偷,他说的意思就是让我媳妇假装卖淫的,负责到有个广场那里去引诱男人,然后把人带到一间房子里面,一般男人进去以后就会把衣服脱了放在房子里面的桌子上,我媳妇负责把男人引诱到床上,床和桌子中间隔着一块布,趁我媳妇分散男人注意力的时候,我和云南人再偷偷进入到那间房子,去摸男人放在桌子上的衣服,把男人衣服里面的钱偷掉,得手以后,我会在房子外面咳嗽,我媳妇听见以后,就找个借口摆脱男人,趁机离开。吃完饭以后,云南人还带我们到一间房子里去看,那个地点我不知道叫什么,意思就是如果我媳妇引诱得人,就带去那里。昨天晚上十二点钟左右,我媳妇在广场那里引诱得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的,她把那个男的带到房子里面以后,我先偷偷进去,云南人跟在我后面,进去以后我就去摸那个男人的衣服,摸到钱后,我出去以后就在外面咳嗽,隔了一小哈,我媳妇也就出来了,她出来以后,派出所的也就到了那里,我和我媳妇,还有云南人都被抓住了。“
经查,唐某金所说的“云南人”叫夏某春,昆明市寻甸县人,之前因涉嫌“色盗”被腊山派出所抓获,因证据不足,未被打击处理。 目前,唐某金夫妇和夏某春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那个老头嫖娼未遂,发还其被盗现金放回,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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